今年暑假,我拜读了大文学家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《孔乙己》。
在人们的心目中,孔乙己只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人物,一个可以解闷取乐的工具。他是酒店中惟一的“读书人”,又是“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”。“他身材很高大,青白脸色,皱纹间夹些伤痕,一脸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。穿的虽然是长衫,可是又脏又破,似乎十多年没有补,也没有洗。”这是一个颓唐不堪,没有前途的书呆子。旧社会的生活对这个小人物是那样残酷无情,几乎把他逼到了穷途末路,变成了“讨饭一样的”,可他还不愿意抛弃那件“破长衫”,还要摆出“读书人”的臭架子,穷酸相,满口“之乎者也”以表示自己比别人高明几分。可是,别人没买他的帐,不但不把他放在眼里,反而借此逗笑取乐,当别人直截了当揭穿了他因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的时候,他一面“涨红了脸”、“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”一面争辩道: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”接着就说了一些“君子固穷”、“者乎”之类似通非通的话。于是,便“引起众人哄笑起来,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”。
这是一幅多么可笑,然而又是多么可悲的画面啊!一面是灾难、痛苦和不幸;另一方面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,把“乐趣”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,可见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是多么冷漠和无情。
孔乙己的“可笑”,还表现在他的好吃懒做上:孔乙己不会劳动,不会营生,又好吃懒做,生活愈过愈穷,弄到将要讨饭的地步。他居然写得一笔好字,原可以依靠抄书糊口,但可惜寄生本性难改,养成了偷窃的恶习,“坐不到几天,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,一起失踪。”一偷再偷,一犯再犯,先是偷了何家的书,被吊着打,——这次打击,给他脸上增添了许多伤痕。后来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,被打折了腿,只能坐着蒲包,用双手爬行,最后默默默无声地死去。
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中出现,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,他的生,只是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;他的死,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,他潦倒的一生真是充满了人间的辛酸。令人唏嘘不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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