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读步步是高一,还是同学借给我的实体书。那时不知道什么叫穿越,也未看过其他网络小说,只是看了这言情的戏份而喜爱,喜爱若曦,喜爱十三,喜爱桐华笔下的这些性格丰满的人物与历史。一向讨厌历史,尤其是古代历史的我还翻出了家里的史书,看了好几天,研究这些个阿哥们到底是怎么争斗,又是怎么死的。
后来“穿越”一词早已从新鲜词变为日常词汇,看的小说也不少,有好有坏,却一直觉得具有早期启蒙意义的步步写得最好。步步的电视剧拍好了,放假前就一直盼望着这个假期最动人心的剧播出,后来得知芒果台为了某新版把步步推到8月份,着实郁闷。36分钟的超长片花大大饱了眼福,也很久没见过大陆拍这么好的剧,这个夏天,除了哈7,有一部分的期待是为步步。
步步,步步。
第一最好不相见,如此便可不相恋,第二最好不相知,如此便可不相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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