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贵,虽“贵”字中有“贝”,但穿金戴银只是表面上的高贵。内在的高贵却在于人的灵魂。
不是说白衣天使的灵魂就一定是美好的;也不是说杀人凶手的灵魂就定是肮脏的。荆轲有着高尚的灵魂,而与其相仿的豫让,却在大部分人的脑海中没有痕迹。他没有怨言,不可能有怨言,也不会有怨言。因为,他从来没有想过。
他没有想过要流芳百世,他只想过要“尽忠”。“智家鼎已三分裂,志士恩凭一剑酬。”他为了尽忠,什么都没有多想,奋不顾身,假装“刑人”,在宫内“涂厕”,他不顾这深宫之中的危机重重,他只要这个锋利的凶器穿刺了赵襄子的身体,就足够了,然而这一切都是因为“士为知己者死,女为说己者容”。他为了尽忠,什么都没有多想,甘愿自残。他“漆身为厉,吞炭为哑,使形状不可知,行乞于市”。他要再次刺杀襄子,不达目的誓不罢休!他没有考虑他这样做的后果。也许,有再一再二,没有再三再四。但,在赵襄子的世界里,永远没有再二!
他没有想过要名垂青史,他只想过要做一名称职的臣子。他懂得感恩,也懂得回报,他不会趋炎附势,也不懂什么叫做“苟且偷生”。他更不会离经叛道,因为,他深知“国士遇我,我故国士报之”。他只想过要做一名称职的臣子,他朋友劝他:先当襄子的臣子,待其接近再杀掉他,又何必自残。他毅然拒绝,既为人臣,则不怀二心。但既复仇之心已定,又何必为其臣?这样做,只会“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”。我,读懂了豫让为人臣的侠肝义胆。
他也没有想过要名传千古,他只想过能死而无憾就足矣。他不怕死,他可以“伏剑自杀”,他却怕报仇没有成功,不能报答智伯,他只愿“请君之衣而击之,焉以致报仇之意,虽死不恨”。有人笑他这一举措太过单纯,并还“封”他是“史上最单纯的刺客”,与其这样戏弄,还不如称他是“史上最‘固执’的刺客”,这样在字面上虽有些对豫让的大不敬的意味,但比那单薄而苍白无力的“单纯”二字要好的远。毕竟,“单纯”对于豫让这样活生生的铁血男儿是用不得的。
他没有想过……,他也不会去想。既然选择了“远方”,便只顾“风雨兼程”,哪还顾得“赢得生前身后名”呢?他,也只能“可怜‘白发’生”了。
豫让是高贵的,就算“漆身为厉”、“吞炭为哑”、“行乞于市”,他,依旧是高贵的。
他有着容不得一点瑕疵的灵魂。那忠义的精神,会让那把沾染有殷红鲜血的宝剑划过的弧线更加优美,更加高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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