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,是我一生最好的朋友。在我高兴时它陪着我开心;在我难过伤心时它同样陪着我。在幼儿时的我,喜欢看识字画的书;到了儿童时段的我就喜欢看图书和连环书。一转眼之间我又到了花季,花季的我已经摆脱现在认为幼稚可笑的书,只喜欢读世界名著和励志类的书。心里总想着要变成某个主人公等等。
书已经跟随着我不知不觉地走过了12个岁月了(因为从两岁开始看书)。我与书之间还有很多故事呢,让我来给你讲讲吧。
一个星期里,我最喜欢的就是星期六了,因为这一天,妈妈会带我去书店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。当然这个星期六也不例外,妈妈把我带到了书店,我选了好久才选中了英国作家笛福的作品《鲁滨逊漂流记》。
回到家后,我连忙做作业,做完作业后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了,妈妈喊我去吃饭,可是我一心想着那本书,哪儿有心思吃饭呀。我狼吞虎咽地吃了几口便跑到书房去看那本书了。我看着看着就入了迷。它让我更多的知道了这本书的主人公:鲁滨逊。鲁滨逊敢于冒险,勇敢追求自由自在,无拘无束的生活,即使流落荒岛,也决不气馁。在荒无人烟、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,他孤身一人,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的困难,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了下来。不知不觉已经到了9点多了,妈妈让我去睡觉,可是书都没看完我怎么睡得着呢?比如说:鲁滨逊是怎么活下来的,他在岛上吃什么,干什么呢?这些都是我没有看到的。
我刚躺下,脑子里产生个念头:你说,在被子里打着手灯看不就行了吗?对,说干就干。我蹑手蹑脚地来到书房拿上手电筒和书,以每秒钟百米的速度跑到了卧室。
刚开始,在被子里蒙着头的滋味一点儿也不好受,由于里面闷热,没有空气,灯光也很暗,所以弄得我头昏脑胀。不过为了那本书还是奋斗到底吧。在看书时我知道了鲁滨逊在岛上是怎样生活的了。他在岛上,没有房子,他自己搭建;没有食物,他尝试着打猎,种谷子,驯养山羊,晒野葡萄干;他还摸索着做桌椅、做陶器,用围巾筛面做面包……鲁滨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“王国”,这就是鲁滨逊一个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,但每次都历尽艰险。
书看完了,它让我获益匪浅,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精神,有梦想不抛弃、不放弃,要坚持。我的眼皮就像是在打架一样,怎么也睁不开,干脆还是睡一大觉吧。我睡了一觉醒来后,到客厅转了转,眼睛定格在餐桌上,哇塞,这么多好吃的,我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。
爸爸看着我笑笑说:“怎么样,姑娘,晚上在被子里看书不好受吧?”哎,还是没躲过老爸的眼睛,如果知道那样的话就不受罪了。爸爸告诉我,爱读书是好的,但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眼睛。我低下头悄悄的笑了,同时心里也告诫自己:读书的同时要保护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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