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网络上比较热闹的一件事,是南京考生费滢滢在今年高考中的作文仅被判了25分,按作文满分60分计算,这就是“不及格”了。如果这是一个寻常的孩子,她不仅会自认倒霉,没准儿还会痛心疾首地“反思”自己为什么会写得这么糟。
可费滢滢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,她的父亲就是一位有成就的文学界人士,可想而知,父辈的熏染一定会使费滢滢多一些阅读,也多一些文学写作细胞。果然,去年,费滢滢参加首届全球华人少年写作征文大赛时,以一篇《平台》打动所有的评委,最终从8万名选手中脱颖而出,荣获头奖。她平时的很多习作都是学校的范文,曾出版过多本散文集。《平台》还被选入高中语文读本。
有多少孩子能有费滢滢这样的成就,凤毛麟角吧,如果我们的考试制度有更大的弹性,这个孩子仅凭这个成就就理应免试语文。
那么,费滢滢的这篇作文是不是真的就写得那么糟糕呢?未必,我看到很多老师甚至著名作家对这篇作文的评论,结论是很好,应该获高分甚至满分!笔者也看了这篇作文,但并不想给出一个分数,因为这是见仁见智的事情。问题在于,考学生的作文,究竟目的是什么?
我不禁想起苏轼当年在科场考试的一段轶事———据杨万里的《诚斋诗话》和陆游的《老学庵笔记》载,苏轼被命题来作《刑赏忠厚之至论》,这是一个乏味无比的试题,而苏轼为了有力地论证这一正统的观点,信手编造了一段史料,“皋陶曰‘杀之三’,尧曰‘宥之三’”,弄得连博学的主考官欧阳修都不知其所本,只得在放苏轼金榜题名后才向他讨教此语究竟出于何典。可万没想到,苏轼竟坦然直陈:“何须出处,想当然尔!”而欧阳修非但没有暗呼上当,反倒“赏其豪迈”,并称:“此人可谓善读书,善用书,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。”
本来,使用史料时胡编乱造肯定犯了读书人的大忌,苏东坡在漏了馅儿以后,按考试规矩应当立即金榜除名,但欧阳修却看到了别的东西,看到了这个人的“豪迈”,更看到了此人“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”。
僵硬的科举考试,是历史上王朝选拔人才的制度,不知折杀了天下多少真正的人才,但如果考官确有眼力,对什么是人才、什么人有可能成为人才,有独到的认识,也能够筛选出苏东坡这样的大文豪来。
换句话说,考试是手段,不是目的,如果将考试当作目的,就会要求考生四平八稳地按应试训练的要求作文,这类作文毫无灵性可言,根本难以衡量出考生的真正水平,却往往可以不冒任何风险地获得中等以上的分数。这是在鼓励什么呢———平庸!
其实,我相信即便认为费滢滢的作文“跑题”的判卷者,也不会否认这是一篇比较充分地显露出学生文学才华的文章,文字清新,感受细腻,判定这孩子的作文水平是高中生里的佼佼者是不为过的。相比之下,今年高考作文当中有写诗和写古文获得满分的实例,据报道,判卷的老师们也挑出很多毛病,290字的诗更是不符合“不低于800字”的考试要求,但经过充分讨论,判卷者一致认定这不仅充分反映出了考生的语文水平,还显示出考生的个性、勇气和创造力,于是不计缺陷,仍给予满分———这就是把考试只当作手段而放在了合理的位置上。
如今,25分的作文已经是既成事实,更改的可能性看来很小。但是,我认为费滢滢交出了一份更好的“作文”,她写文在网上为自己的作文辩护,引发了一场货真价实的大讨论。我相信,这场讨论一定会让成千上万的教育者们来审视这篇作文,并重新思考我们鉴别、选拔人才的标准究竟如何,这比一篇满分作文的价值要大得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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